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龙翼七街、龙翼八街、龙湖110千伏输电线路、龙湖4号河道下穿高铁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东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翼七街、龙翼八街、龙湖110千伏输电线路、龙湖4号河道下穿高铁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郑东新区龙湖区域;
2.3 工程概况:郑东新区龙翼七街、龙翼八街、龙湖110千伏输电线路、龙湖4号河道由西向东依次下穿动车行走线D1、京广高铁、D2等高铁。郑州市龙翼八街由西向东依次下穿南东疏解线、动车行走线D1、京广高铁、D2、东南疏解线、D3、徐兰高铁、D4、郑济等高铁。
2.4 招标范围:上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 质量监控目标:
勘察、设计质量: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专业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铁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本单位不少于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本项目实行项目总监实名制,工程建设期内项目总监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在本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开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项目总监有在建工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 业绩要求:
3.4.1 企业业绩要求:2012年10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2 项目总监业绩要求:2012年10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3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必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竣工验收报告【包含验收单位(至少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等五大主体)的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均需体现项目总监姓名。在建工程无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3.5 信誉要求:
3.5.1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本行政区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2 具有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5.3 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主体(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的网站查询信息打印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
3.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7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4.2 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3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8年2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进行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4.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4.3.1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4.3.2 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3.3 拟派项目总监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没有在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3.4 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证明材料;
4.3.5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6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需及股权变更信息;
4.3.7 投标人投标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在“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3.8 “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3.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3.1~4.3.9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投标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 “投标单位注册所在省(直辖市)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3、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4、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5、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
八. 其他事项
8.1 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如进行资格预审,此公告即为资格预审公告;
8.2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 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河南东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9.2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郑州市电厂路曙光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白先生、郑女士、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传真电话: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河南东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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