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郑东新区春华学校建筑智能化、场区及景观绿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三次)

来源: 日期:2018/4/17 11:28:34

招标编号:LCZB04201802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春华学校建筑智能化、场区及景观绿化工程已由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批准建设,批复文号:郑东发改统计发[2017]130号,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和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春华学校建筑智能化、场区及景观绿化工程监理
       2.2 项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 项目概况:郑东新区春华学校位于博学路东、学理路南,总建筑面积约47291.52平方米(具体规模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且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
       3.3 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自2015年4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已完成的房建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原件,业绩合同具有合同双方骑缝章,否则无效);
       3.4 项目总监业绩要求:项目总监自2013年4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房建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均需体现项目总监姓名,业绩合同具有合同双方骑缝章,否则无效);
       3.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②投标人需提供公告有效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法人授权委托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③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查询范围涵盖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和法人授权委托人)。
       3.6 其他要求:
       3.6.1 提供报名单位2017年4月1日以来为拟派项目总监、法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连续社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6.2 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后,方可参与报名;
       3.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可采用拉杆文件夹方式装订,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法人身份证件;
       4.1.3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1.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资格证书、职称证和无在建监理项目承诺书、劳动合同;
       4.1.5 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证明材料;
       4.1.6 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4.1.7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法人授权委托人】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
       4.1.8 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查询范围涵盖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和法人授权委托人);
       4.1.9 提供报名单位2017年4月1日以来为拟派项目总监、法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连续社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4.1.10 省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1.1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1.12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1、上述4.1.2~4.1.12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 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17日至2018年04月23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办理地点: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88800/67171613)。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8年04月2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只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发售的地点:郑州市万通街心怡路正岩铂兹中心16楼代理四部;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4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建设信息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dlkg.com)网上同时发布。
8. 其他事项
       8.1 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2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3 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熊儿河路93号东龙大厦
       招标代理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万通街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王先生 朱女士
       联系电话:0371-88811805
       电子邮箱:LCZBDL04@163.com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