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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郑东新区龙湖南区路灯开关站临时工程施工(二次)变更公告

来源: 日期:2021/2/10 9:51:41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东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该郑东新区龙湖南区路灯开关站临时工程施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210205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网站》、《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变更如下:

一、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湖南区路灯开关站临时工程施工(二次) 

二、变更内容:

2.1、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3条款”的变更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按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同时不得担任或兼任公司经营性工作职务。如承包人未在发包人限期内改正, 业主单位、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须经监理人、发包人和业主单位同意,每更换一次,罚款贰拾万元;

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能完全履行其职责,发包人和业主单位要求其更换的,每更换一次,罚款贰拾万元;

(合同金额在1.5亿元以上的工程,每更换一次,罚款壹佰万元;)

现变更为: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按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同时不得担任或兼任公司经营性工作职务。如承包人未在发包人限期内改正, 业主单位、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须经监理人、发包人和业主单位同意,每更换一次,罚款贰拾万元;

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能完全履行其职责,发包人和业主单位要求其更换的,每更换一次,罚款贰拾万元;

2.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5条款”的变更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应向业主单位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应继续按照业主单位、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改正,如承包人未在业主单位、发包人限期内改正, 业主单位、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七大员)须经监理人、发包人和业主单位同意,每更换一人次,罚款伍万元;

(合同金额在1.5亿元以上的工程,每更换一次,罚款贰拾万元;)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人员名单进场施工,若承包人未按照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人员名单进场或不按合同约定相关要求提出人员变更申请的,每出现一次,罚款伍万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合同金额在1.5 亿元以上的工程,每更换一次,罚款贰拾万元;)并应继续按照业主单位、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改正,若承包人未在业主单位、发包人限期内改正业主单位、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现变更为: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应向业主单位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应继续按照业主单位、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改正,如承包人未在业主单位、发包人限期内改正, 业主单位、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七大员)须经监理人、发包人和业主单位同意,每更换一人次,罚款伍万元;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人员名单进场施工,若承包人未按照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人员名单进场或不按合同约定相关要求提出人员变更申请的,每出现一次,罚款伍万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应继续按照业主单位、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改正,若承包人未在业主单位、发包人限期内改正业主单位、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3、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1.1条款”的变更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如有,写明具体标准与要求,如无,写无特殊质量标准。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若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的奖项填写;在项目竣工后,项目没有达到承诺奖项要求的,将扣除项目结算总价款3%  若无,写无约定

现变更为: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特殊质量标准。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约定

2.4、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条”的变更

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结构性工程(钢筋、水泥、砂子、碎石、商品混凝土(包含沥青混凝土));

道路性工程(钢筋、水泥、砂子、碎石、商品混凝土(包含沥青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管主要建筑材料如因市场价格波动较大需要调整的;

实质性施工期间,以投标当期《郑州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基准价格信息》中的相应材料价格作为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采用各月度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与基准价的价差进行材料调差,波动范围在正负5%(含5%)以内的,不计算材料差价,超过正负5%(不含5%)的部分,发生的价差另计取差价和税金,材料损耗按定额不计取其他费用。因承包方延误工期所导致的材料价差不做调增。

人工费在结算时,若施工期间《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价格指数》(下称价格指数)的每期平均价超出投标期的±10%时,结算时只调整超出部分;

现变更为:

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结构性工程(钢筋、水泥、砂子、碎石、商品混凝土(包含沥青混凝土));

实质性施工期间,以投标当期《郑州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基准价格信息》中的相应材料价格作为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采用各月度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与基准价的价差进行材料调差,波动范围在正负5%(含5%)以内的,不计算材料差价,超过正负5%(不含5%)的部分,发生的价差另计取差价和税金,材料损耗按定额不计取其他费用。因承包方延误工期所导致的材料价差不做调增。

人工费在结算时,若施工期间《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价格指数》(下称价格指数)的每期平均价超出投标期的±10%时,结算时只调整超出部分;

2.5、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的变更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接到工程量报表后3日内  

2)业主单位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结构性工程:施工期间,按每月完成工程量(招标清单范围内并且分部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造价的50%支付工程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移交、业主方结(决)算审核完成后,分阶段付至业主方结(决)算价的90%;结(决)算经管委会相关单位复核后,付至复核结(决)算价的97%,如管委会相关部门不复核,接到不复核通知且项目移交后付至业主方结(决)算价的97%,剩余价款作为质量保修金,按15.3.2款返还,如维修费超过该质量保修金时,超出的部分仍由承包人承担。

在上述每笔款项支付前,承包人需向业主单位提供与所付款项等额的、工程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认可的、符合业主单位要求的正规发票。若承包人未能提供有效发票,业主单位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且承包人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业主单位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不适用通用条款

现变更为: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接到工程量报表后3日内  

2)业主单位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结构性工程:施工期间,按每月完成工程量(招标清单范围内并且分部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造价的50%支付工程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移交、业主方结(决)算审核完成后,分阶段付至业主方结(决)算价的90%;结(决)算经管委会相关单位复核后,付至复核结(决)算价的97%,剩余价款作为质量保修金,按15.3.2款返还,如维修费超过该质量保修金时,超出的部分仍由承包人承担。

在上述每笔款项支付前,承包人需向业主单位提供与所付款项等额的、工程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认可的、符合业主单位要求的正规发票。若承包人未能提供有效发票,业主单位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且承包人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业主单位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不适用通用条款

2.6、关于已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名称的变更

原招标工程量清单名称为:郑东新区龙湖南区路灯开关站临时工程施工

现变更为:

郑东新区龙湖南区路灯开关站临时工程施工(二次)

2.7、其它内容不变。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网站》、《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人:河南东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才高街东龙大厦
  人:胡先生
 话:0371-56589225
 真:无
电子邮箱:cbhyb@hndlkg.com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海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B5511
  人:秦先生、陈女士
电话:0371-56816689  13253671531

传真:0371-67398798
电子邮箱:646160461@qq.com
监督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
  址:郑东新区金融智谷2#14
  话:0371—67179995
  真:无
电子邮箱:jshbjhygl@163.com